本發明特別涉及化學拋光金屬?聚合物復合材料內的金屬表面的方法,其中所述復合材料包含至少一個金屬部件和至少一個由聚合物組合物制得的部件,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i)在足以獲得光亮的金屬表面的溫度和持續時間下,使至少一個金屬部件的表面至少部分地與包含氧化試劑和堿性試劑的水溶液接觸。本發明還涉及金屬?聚合物復合材料,其包含至少一個由聚合物組合物制得的部件和至少一個化學拋光的金屬部件,并且其可通過所述方法獲得,以及本發明涉及包含所述金屬?聚合物復合材料的產品。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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