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碳化法制電池級氟化鋰所產廢物的處理方法,其步驟為:A:氟化鋰廢液中加入過量的碳酸鈉反應,過濾后得到固體碳酸鋰軟膏,濾液為含有余留碳酸鈉的混合溶液備用;B:將碳酸鋰廢料和氫氧化鋁在流化床中與過量無水氟化氫反應,得到含有氟化鋰的無水氟化鋁,反應后的無水氟化氫尾氣通入步驟A含有碳酸鈉的混合溶液中得到氟化鈉溶液。本發明的處理方法將采用碳化法生產電池級氟化鋰所產生的兩種主要廢物全部轉化為有用的物質,用于無機氟化物的下游產業,解決了氟化工行業和鋁電解行業亟待解決的環保問題,而且所有原料都取自電池級氟化鋰的生產廢物,不會產生二次污染,提高了氟、鋰的資源利用率,促使了無機氟化工行業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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