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系統及方法,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系統包括回轉窯、二燃室、等離子體熔融爐、灰渣傳輸單元、余熱鍋爐、急冷塔、干法脫酸塔、除塵單元以及濕法脫酸塔;回轉窯和二燃室緊鄰相接且兩者共用一個出渣口;灰渣傳輸單元連接在出渣口和等離子體熔融爐之間;回轉窯和等離子體熔融爐內產生的煙氣輸送至二燃室內進行再次燃燒處理;余熱鍋爐、急冷塔、干法脫酸塔、除塵單元以及濕法脫酸塔依次連接二燃室。本發明以等離子體熔融爐結合回轉窯,對焚燒后的殘渣進行熔融處理形成玻璃體,通過二燃室及余熱鍋爐等進一步對焚燒和熔融處理產生的煙氣進行處理,使得煙氣滿足排放標準,實現危險廢物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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