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木質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木質素廢水首先經過氣浮法處理回收廢水中的木質素殘渣;氣浮出水和多效蒸發階段的冷凝水分別進入電滲析脫鹽裝置,得到基本不含鹽的木質素廢水和高含鹽濃水;基本不含鹽的木質素廢水可以回用作木質素生產過程的補加水,高含鹽濃水進入多效蒸發裝置濃縮結晶,得到的蒸發冷凝水回用于電滲析脫鹽裝置,得到的高純度的固體鹽直接出售。本工藝實現了廢水的資源化回收利用,水實現了封閉循環,從而降低了污染治理成本,充分體現了電滲析技術、多效蒸發、結晶技術的有機結合,是一個高效、經濟的處理方法。
聲明:
“木質素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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