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所涉及的使轎車能在不增加油耗的情況下發電的一種解決方案,是本人在已公布發明專利(201010195466.3,“‘行為能’再利用”)中提出的開發新能源理論在轎車上的一個應用。這個解決方案是在“氣體動力學原理”理論指導下,通過嚴謹的反復風洞實驗而確定的,在轎車的實際行駛過程中也予以證明其預計功能。它使正常行駛中的轎車能在不增加油耗的情況下發出電能來使可充電電池充滿電,作為新的能源加以利用,換言之,這部分能量的得來是不花費任何原料成本的。這個應用如得以廣泛使用,無疑會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聲明:
“使轎車能在不增加油耗的情況下發電的一種解決方案”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