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化工污泥制備活性炭的工藝。以化工行業污水處理產生的剩余污泥為原料,污泥經干燥處理后,加入活化劑進行活化。再經干燥、研磨后,在惰性氣體保護下碳化。最后經冷卻、洗滌、干燥,制得污泥基活性炭。本發明以化工行業污水處理產生的大量剩余污泥為原料制備,用污泥制備活性炭達到了“變廢為寶”、“以廢治廢”目的,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所制備的活性炭其重金屬的濃度低于國標GB?5085.3-200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中規定的浸出液最高允許濃度;同時,在高溫熱解條件下,污泥中的有機物可得到完全礦化。采用本發明制備的活性炭具有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聲明:
“化工污泥制備活性炭的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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