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實用新型涉及冷卻裝置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危險廢物焚燒的急冷塔。
背景技術: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由于危險廢物具有有害毒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傳染性、放射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害特性,危險廢物一旦產生,就必然面臨著收運、貯存、處理、處置等環節。隨著對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立法的日益嚴格化,要求對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過程做到安全,不構成對人類及環境的危害。危險廢物如得不到有效處置,會對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或大氣產生嚴重污染,這種污染具有長期性、嚴重性、潛在性及難恢復、難治理的特性。
3.焚燒是實現危險廢物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的有效途徑。其利用高溫使危險廢物中可燃成分分解氧化,產生最終產物co2和h2o。經過焚燒,固體廢棄物的體積可減少80~90%。但焚燒不可避免的產生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煙塵、重金屬(鎘、鉻、鉛、砷)等有毒有害氣體,重金屬難以降解,容易在土壤中堆積,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嚴重危害人類健康,二噁英更是一種致癌物質,危害人類健康。
4.危險廢物焚燒溫度要求高于1100℃,焚燒時間不低于2s,危廢中的有害物質得到了有效分解。但在煙氣降溫過程中,在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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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的溫度區間內二噁英會發生再合成,現有技術中,通常采用急冷塔對焚燒后的煙氣進行冷卻,從而凈化煙氣中的二噁英,防止二噁英的再合成。煙氣從急冷塔的頂部進入后會與急冷水進行接觸,使煙氣的溫度降低,將煙氣溫度在1s之內從500℃降至200℃,由于二噁英在后續的溫度區間內不會再合成,從而實現了焚燒煙氣的初步凈化,將初步凈化之后的煙氣再進行脫硫除塵處理達標后就可以排放入大氣中。
5.在公告號為cn204987927u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中公開了一種急冷塔,包括塔體,所述塔體頂部設有出氣口和噴淋裝置,所述塔體底部設有進氣口,所述塔體內部設有雙盤管循環水系統,所述雙盤管循環水系統的進出口從所述塔體頂部伸出后與外部水源連通。
6.上述中的現有技術方案存在以下缺陷:此種急冷塔的霧化介質采用循環水或者獨立引入的水源,其僅僅對急冷塔內部的氣體進行降溫,而沒有設計對急冷塔進行降溫的措施,因此不能很好的實現快速降溫,在使用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技術實
聲明:
“用于危險廢物焚燒的急冷塔的制作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