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液態危險廢物預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1:接收:根據廢液中的有機物濃度進行分類,有機物濃度大于2000mg/L為高濃度有機廢液,廢液中有機物濃度不高于2000mg/L為低濃度有機廢液;A2:除雜;A3:儲存:儲液罐完全密封后浸入到地下水中,避免直接日曬;A4:入爐處置:A1中高濃度有機廢液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收集到場后,存放不超過12小時,氧化處理后直接與煤粉混合送入鍋爐燃燒器完成處置;A2中儲液罐中的低濃度有機廢液霧化處理后與煤粉混合后送入鍋爐燃燒器完成處置。本次設計是處理危險廢物和城市生活垃圾是眾多處理方法中實現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性價比很高的一種方法。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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