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垃圾焚燒飛灰電熔處理方法,所述方法為以石英砂和堿性藥劑為熔制劑,按照飛灰∶石英砂∶堿性藥劑=(90~99)∶(1~10)∶(1~10)的重量比例,將物料混合均勻后加入玻璃電熔爐內,經過1250~1500℃高溫充分熔化成為玻璃液,經冷水水淬后,于室溫下冷卻,成為玻璃渣。本發明通過添加石英砂和堿性藥劑石灰或純堿使飛灰玻璃化,飛灰中的二噁英等有機污染物被高溫分解,重金屬銅、鋅、鉛等進入玻璃晶格中被固化和穩定化,其浸出濃度遠遠低于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中的標準限值。飛灰被轉化為玻璃態的惰性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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