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養殖場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包括廢水處理系統、固體廢棄物處理系統和臭氣處理系統;廢水處理系統包括廢水調節沉淀池、折流式缺氧厭氧反應池、好氧接觸氧化池、二沉池、砂濾池和清水池;固體廢棄物處理系統包括污泥濃縮池、污泥壓濾機房、固體廢棄物混合池、堆肥池;臭氣處理系統包括臭氣收集管、風機和臭氣處理一體化裝置,臭氣處理一體化裝置包括光催化氧化區、堿洗區、除霧器、活性炭吸附層、排氣扇和支腿。
聲明:
“養殖場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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