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煤化工廢水出鹽零排放系統,該系統包括濃縮系統以及分鹽系統,所述分鹽系統包括一價鹽蒸發裝置與二價鹽蒸發裝置,將煤化工廢水通過濃縮系統以及分鹽系統的共同作用下,將水體中的有害污染物分離、再回收利用,實現工業零排放的過程。其能夠完全分離并回收有用物質,極大地減輕環境壓力,形成新的工業原料,降低工業生產成本。本發明還公開了實現煤化工廢水出鹽零排放的方法,包括步驟廢水預處理、原液的濃縮即原液中鹽的蒸發。其反復循環處理過程,能夠實現完全回收可回收物的同時,保障固體排放無在回收利用以及溶液排放的唯一性,避免達標的排放物重復疊加后再次反應產生新的污染物。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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