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水泥窯處理生活垃圾篩上物和/或固體可燃廢棄物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在水泥窯系統的窯尾煙室和/或分解爐上和/或窯頭相關部位開設廢棄物入料口;2)將水分質量百分比≤20%的生活垃圾篩上物和/或固體可燃廢棄物經破碎機破碎,粒度控制在≤25mm;3)將破碎后的生活垃圾篩上物和/或固體可燃廢棄物經除鐵處理后加入水泥窯預分解窯的窯尾煙室和/或窯頭燃燒器和/或分解爐內進行焚燒,焚燒后全部轉變為水泥熟料組分。本發明兼顧水泥生產、生活垃圾篩上物和/或固體可燃廢棄物的處理,利用生活垃圾篩上物和/或固體可燃廢棄物作為低品位原燃料替代水泥窯系統部分原燃料,實現高效率的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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