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適用于廢水處理領域,提供了一種皮革廢水處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將所述皮革廢水的pH調節至酸性,并依次加入硫酸亞鐵、堿、重金屬捕捉劑或硫化鈉、以及鎂鹽和磷酸鹽,反應完成后,分離反應后的廢水中的沉淀物;將所述分離出沉淀物的廢水的pH調節至中性,并通過厭氧?兼氧?好氧處理系統進行處理;將經厭氧?兼氧?好氧處理系統處理后的廢水的pH調節至酸性,并加入亞鐵鹽和雙氧水進行芬頓反應,向芬頓反應后的廢水中加入堿調節pH至6.5~7.5,分離芬頓反應后的廢水中的沉淀物。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皮革廢水處理方法,通過預先對廢水進行物化處理,把各工藝的優勢靈活的組合起來,有效的提高了皮革廢水的化學需氧量以及氨氮的處理效率以及效果。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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