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含鹽廢渣、含鹽廢水和惡臭廢氣的焚燒處理系統及方法,涉及工業三廢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技術領域。針對現有的三廢處理方法,設備投資大且處理成本高,鹽分無法分離得到凈鹽;且沒有能夠同時處理三廢的設備的問題。處理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預處理室、焚燒裝置、余熱回收裝置和尾氣凈化裝置;預處理室的上部連接廢液噴射口,其下部連接廢渣輸入口,其底端為排鹽口;焚燒裝置包括按煙氣流動方向依次連接的主燃室和燃燼室。處理方法:a、預處理:將廢液、高溫煙氣和廢渣輸入預處理室燃燒;b、高溫焚燒:氣化廢液及惡臭廢氣被送入焚燒裝置中焚燒;c、余熱回收;d、尾氣凈化。本發明尤其適用于對工業三廢的處理。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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