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對鋰離子二次電池的包含鈷、鎳、錳和鋰的正極活性物質廢棄物進行處理的方法,其具有以下工序:碳混合工序,其將粉末狀的所述正極活性物質廢棄物與碳混合,得到所述正極活性物質廢棄物和碳的合計質量中的碳的質量比率成為10%~30%的混合物;焙燒工序,其將所述混合物在600℃~800℃的溫度下進行焙燒而得到焙燒粉末;鋰溶解工序,其包括使所述焙燒粉末中的鋰溶解于水或含鋰溶液的第一溶解過程、及使在所述第一溶解過程中得到的殘渣中的鋰溶解于水的第二溶解過程;以及酸浸出工序,其用酸將在所述鋰溶解工序中得到的殘渣浸出。
聲明:
“鋰離子二次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廢棄物的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