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用于處理包含有機污染物的固廢物料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破碎裝置(10),所述破碎裝置(10)用于將待處理的固廢物料進行破碎處理; 熱處理單元(13),其包括:艙體,艙體內部包括輸送履帶和熱輻射散熱管(12)、將破碎處理后的固廢物料導引到所述輸送履帶上的進料部、將熱處理后的固廢物料從輸送履帶上導引到所述艙體外的出料部; 供熱單元(1),其包括燃燒室,燃燒室通過第一煙氣管路與所述熱輻射散熱管(12)一端連通,所述熱輻射散熱管(12)另一端通過第二煙氣管路連通排煙單元(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艙體內還設置有內部循環風機(11); 所述熱輻射散熱管(12)設置于所述輸送履帶的頂部、中間和\或下部、和\或所述內部循環風機(11)出風口正對處的至少之一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油氣冷凝分離單元(4),其包括冷凝倉,冷凝倉的進氣口與排氣口分別通過第一管路、第二管路連通所述艙體;所述艙體、所述第一管路、所述冷凝倉、所述第二管路和所述艙體依次連通形成回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含熱回收裝置(2)其包括兩路輸入輸出的熱交換器,分別連通于所述第二管路與所述第二煙氣管路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路還與依次連通的第三管路、廢氣處理單元(7)和排煙單元(8)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室包括燃料入口、助燃空氣入口,所述燃燒室還連通所述第三管路。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以下之一處設置有驅動氣體流動的泵: 所述第一煙氣管路、所述第二煙氣管路、所述第一管路、所述第二管路、所述第三管路。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路還連通補氣口,所述補氣口用于向所述回路補充氮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履帶上具有通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熱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履帶為至少兩層設置。
說明
聲明:
“用于處理包含有機污染物的固廢物料的熱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