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焚燒飛灰處置工藝及系統,包括:S1:利用電廠垃圾焚燒后余下的碎玻璃和產生的爐渣作為摻合料,與焚燒飛灰混合形成配合料;S2:配合料經高溫熔融形成熔體,熔體經急冷形成熔渣;S3:高溫熔融產生的揮發氣經堿液噴淋洗滌處理達標后引入電廠煙囪集中排放;S4:噴淋洗滌產生的固液產物經沉淀結晶和第一次結晶分離后制得固態結晶鹽;S5:固態結晶鹽經化鹽過濾去雜后制成精制鹵水;S6:精制鹵水經蒸發結晶和第二次結晶分離制得工業鹽。本發明可充分發揮垃圾焚燒電廠的協同效應,且只處理廠內產生的焚燒飛灰,屬于危險廢物的自產自處理,可減少很多環保審批環節。本發明可實現焚燒飛灰的無害化、資源化和減量化的處置目標。
聲明:
“一種焚燒飛灰處置工藝及其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