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廢舊危險品彈藥銷毀處理領域,具體為一種開放式引信燒毀方法。本發明開放式燒毀方法是將引信與木柴混合堆碼于所述開放式引信燒毀裝置中,利用木柴燃燒和引信內部裝藥燃燒產生的能量進行銷毀,完成報廢引信的處理。所述木柴火焰溫度在300℃~500℃之間,低于燃燒爐內的溫度。試驗結果非常理想,燒毀安全、徹底而且未出現嚴重殉爆現象,這就消除了引信大批量集中銷毀可能發生嚴重殉爆和破片發生無控飛散的顧慮。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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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