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并聯窯爐危險廢物焚燒工藝,包括(1)設置主窯、干燥窯和多條輔助窯,每條輔助窯的出口與一個渣倉罐連接,渣倉罐通過換向閥與主窯的進口連接,主窯和輔助窯尾氣出口均與二燃室連接;(2)將固態危廢和液態危廢在主窯內焚燒處理,主窯燃燒產生的爐渣直接排出,主窯燃燒產生的廢氣進入二燃室二次燃燒;(3)對于高粘度物料和水溶性鹽含量高的高鹽物料使用輔助窯焚燒處理,產生的裂解殘炭暫存于渣倉罐;通過換向閥使渣倉罐內殘炭排出或進入主窯步焚燒;(4)將高含水率物料進入干燥窯干燥,尾氣進入主窯助燃。該工藝通過主窯和輔助窯的并聯使用,實現了主窯爐較長周期的連續運行,運行靈活,提高企業的危廢處理能力。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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