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微污染水源水質凈化的處理方法及新型復合型凈水劑。本發明包括如下步驟:(1)原水從江河或水庫用泵送至凈水廠的配水井進行有效配水,然后進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在此階段,加入復合凈水劑除去微污染水源的污染物,以保證有效的去除效果;復合凈水劑加入廢水中后,混合均勻靜置40~50min,復合凈水劑投加量為25~35mg/L水;(2)沉淀處理后的原水進入過濾階段,進一步降低污染物;(3)之后的原水可以進行臭氧活性炭的深度處理階段,以期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106項出水水質指標;(4)各個階段產生的污泥集中進行污泥脫水后就可以外運至填埋。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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