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連續生產木炭的方法及其裝置,該工藝是將廢棄的果木、硬雜木等原料經木塊破碎機加工制成一定長度、尺寸及截面積要求的木塊,加入炭化爐中完成炭化過程,生成固定碳含量大于85%,水份含量小于4%的優質木炭。該裝置包括炭化爐、斜煙道、水平煙道、焚燒爐、舉升機構、滅火箱等,結構簡單,操作簡便。利用廢棄的木材作為原料制取木炭,既降低成本,又保護了資源,做到綜合利用;采用常壓燃燒炭化方式,不存在易燃易爆介質,因此沒有劇燃或劇爆的條件,尾氣排放可符合國內現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生產過程中所有產物都可以出售,無任何廢渣產生,無廢水。
聲明:
“連續生產木炭的方法及其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