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原位濕法活性炭再生的強化深度處理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操作步驟:(1)將廢水置于深度處理裝置內,然后投加活性炭粉末,配合機械攪拌方式,使廢水達標排放;(2)將吸附能力達到飽和的活性炭,通過物理分離的方法,將其送至濕法再生設備中,然后投加雙氧水,并經超聲震蕩,使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得以恢復;(3)將經步驟(2)處理得到的再生活性炭通過循環泵輸送回深度處理裝置內,達到活性炭循環再生的目的,且再生的活性炭吸附能力可恢復至新鮮活性炭的99%以上,可再生率高達96%。參考實際數據,同一批活性炭重復使用30次以后,深度處理出水仍然能滿足相關標準,較高的重復使用次數有效的節約了深度處理過程中夠買活性炭的成本。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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