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酸性礦山排水處理系統,涉及水處理技術領域。酸性礦山排水處理系統包括依次連通的對廢水進行中和反應的中和處理單元、對廢水進行曝氣的曝氣處理單元、對廢水進行沉淀的沉淀處理單元、對廢水進行一級深度處理的一級深度處理單元、對廢水進行二級深度處理的二級深度處理單元和出水單元;中和處理單元內設有堿性材料;一級深度處理單元內填充有第一深度處理藥劑;二級深度處理單元內設有第二深度處理藥劑,出水單元的出水端設有出水通道。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廢棄礦洞內的廢水進行處理所需的成本較高的技術問題。本發明的中和處理單元、曝氣處理單元、沉淀處理單元、一級、二級深度處理單元和出水單元實現對廢水的充分處理。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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