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對蘭炭廢水及煤氣電廠的煤氣燃燒后的余熱利用的處理系統及工藝,該處理系統包括順序依次相連的除油裝置、酸堿調節罐、蒸氨裝置、脫酚裝置、蒸餾裝置、電催化裝置;還包括引風機、換熱器、蒸汽分配裝置,煤氣燃燒廢氣與引風機進口相連;換熱器與引風機出口相連;蒸汽分配裝置進口與換熱器連接,出口分別與蒸氨裝置、脫酚裝置和蒸餾裝置連接。該系統最后處理的出水可達污水綜合排放一級標準,可循環利用,提高了水的利用率,降低了廢水排放量。
聲明:
“對蘭炭廢水及煤氣電廠的煤氣燃燒后的余熱利用的處理系統及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