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一種蘭炭廢水處理工藝,包括預處理階段、生化處理階段和深度處理階段,預處理階段包括除油和酚氨回收:除油后的廢水含油量<800mg/L,然后進入酚氨回收系統;酚氨回收系統中,廢水依次經脫酸塔、蒸氨塔、酚萃取塔、溶劑回收塔、汽提水塔和氨凈化系統處理后,送往生化處理階段,且酚氨回收系統制成20%的氨水和粗酚;生化處理階段,廢水依次經氣浮、水解酸化、兩段式A/O和混凝沉淀處理,實現進一步除油、COD和氨氮污染物的降解和去除懸浮物;深度處理階段,經所述生化處理階段的廢水依次經多介質過濾、一級臭氧催化氧化、BAF、二級臭氧催化氧化和活性炭過濾處理,使出水達到外排標準可回用于熄焦。
聲明:
“蘭炭廢水處理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