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煤化工廢水廢氣協同處理的系統及方法,本方案首先對煤化工廢水進行預處理,使廢水中的硫化物小于20mg/l,氨小于100mg/l;接著將預處理后的煤化工廢水進行熄焦;接著對經熄焦后產生的廢氣進行預處理,并將廢氣預處理產生的廢水送入煤化工廢水預處理;最后對經過預處理后的廢氣進行蓄熱氧化焚燒。本方案將煤化工廢水經過預處理后熄焦后,揮發性有機物通過氧化焚燒凈化,實現對煤化工廢水和廢氣進行閉合循環的協同處理,從而達到廢水零排放和廢氣超凈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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