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環保水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輪胎生產企業廢水處理工藝。輪胎生產企業廢水處理工藝,包括下述的步驟:(1)在廢水中加酸中和至其pH為6.5-7.5;(2)在步驟(1)中的廢水中加入消泡劑,再經過曝氣消泡處理3-6小時;(3)在步驟(2)中的廢水中加入微生物凈水劑;(4)在步驟(3)中的廢水中加入酶制劑;(5)步驟(4)中的水體送入沉降池中,過濾。采用本發明的廢水處理工藝,凈水效果好,凈水速度快、安全性高,不產生二次污染,用具有吸附能力的材料為原料,輔以微生物對廢水進行處理,使用范圍廣,處理后的水透明度極高,可回收利用。
聲明:
“輪胎生產企業廢水處理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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