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處理用過的鋰電池(10)的方法,所述方法具有以下步驟:粉碎所述電池(10)以獲得粉碎材料(24),和通過干燥鈍化所述粉碎材料(24)以獲得鈍化的粉碎材料(42)。根據本發明,干燥在300hPa的最大壓力和80℃的最高溫度下進行,并且在干燥后,鈍化的粉碎材料(42)不轉移至運輸容器中和/或進行進一步加工。
聲明:
“用于處理用過的電池、特別是可充電電池的再循環方法和電池加工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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