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警車吸頂執法裝置,包括底座和罩蓋在底座上的殼體,所述底座內設有磁鐵和供電裝置,底座和罩蓋之間的空腔內設有卡座,所述卡座固定在底座的上端面,所述卡座上卡接有自旋轉攝像頭或LED警示燈。本發明使用時直接將其放置在車頂上即可,底座內的磁鐵吸附在車頂的鋼板上能夠將整個裝置固定,本裝置內設有鋰電池,為固定在卡座上的攝像頭或警示燈提供電源,卡座的卡口具有彈性,攝像頭或警示燈的底座壓在卡口內即可固定;攝像頭或警示燈的電源線插在殼體內的放電插口上,使用時打開設在殼體外部的控制開關放電插口通電為攝像頭或警示燈提供電源,殼體外部的底座上設有鋰電池的充電插口,便于充電。
聲明:
“警車吸頂執法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