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礦山井下作業人員攜帶使用的攜帶式礦燈及工作方法。該礦燈具有開關電路、采用超高亮發光二極管的照明電路、鋰電池、單片機、脈沖寬度調制電路、電池檢測電路。照明時單片機由電池檢測電路檢測鋰電池的工作電壓和電流,并隨時調整工作電流;當調整失敗或溫度超標時,單片機控制礦燈停止工作。當該礦燈設置甲烷檢測電路后,若甲烷濃度超標時單片機控制超高亮發光二極管閃爍報警。本發明還可增加對鋰電池進行充電的工作模式,單片機由電池檢測電路隨時檢測并調整鋰電池的充電電流和電壓,確保了鋰電池的充電安全及其充電飽和度。本發明可通過嚴格控制鋰電池的放電過程而確保礦燈的照明時間和照明亮度,可以安全使用鋰電池,壽命較長。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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