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池回收技術領域,即轉底爐在廢動力電池中回收鋰的方法。其步驟如下:(1)預處理和材料分離后得到有價金屬部分電池活性物料;(2)送入轉底爐焙燒,還原焙燒溫度645~805℃、時間24~50min、還原劑的加入量為所述電池活性物料總質量的5~20%、還原氣氛CO濃度40?95%;(3)焙燒完成出料時,將物料直接放入浸出糟中;(4)浸出條件液固比5:1,水浸2h;(5)液固分離;(6)液體去沉淀碳酸鋰。操作方便,滿足工藝要求,鋰的回收率從63?78%提高到92?99.5%,不僅提高了經濟效益,解決了環境污染。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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