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企業用車管理系統,包括:運行在云主機上的服務器端;以及運行在個人計算設備的個人客戶端;服務器端與個人客戶端通過網絡互連;其中,服務器端接收來自個人客戶端的用車訂單;并根據用車訂單安排企業自購車輛和來自約車平臺、短租平臺或者新能源用車平臺的車輛執行用車訂單所定義的用車任務;其中短租車輛的租期大于半天或者1天。
聲明:
“企業用車管理系統及其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