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將粉末狀的含鋰的電解鋁廢渣、含可溶性鈣鹽的溶液、粉末狀且過量的氧化鈣或氫氧化鈣混合,以使反應體系的pH值在反應過程中持續穩定在9~11;攪拌反應4-6小時,反應溫度為50~100℃,以使氟元素形成氟化鈣沉淀,過濾得到沉淀和濾液; 可溶性鈣鹽中鈣離子的摩爾量與電解鋁廢渣中氟元素的摩爾比為1:1~3; 含可溶性鈣鹽的溶液和電解鋁廢渣的體積重量比為20~50ml/g; 步驟2:將濾液和可溶性碳酸鹽或可溶性磷酸鹽反應,得到碳酸鋰或磷酸鋰沉淀以及母液; 步驟3:將碳酸鋰或磷酸鋰沉淀提純后作為鋰離子電池的電解液中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原材料制備得到鋰鹽或正極材料。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可溶性鈣鹽為氯化鈣、硝酸鈣、醋酸鈣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含可溶性鈣鹽的溶液和電解鋁廢渣的體積重量比為30~50ml/g。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的濾液在和可溶性碳酸鹽或可溶性磷酸鹽反應之前,向濾液中加入氟化鋰、氟化鈉或氟化鉀,以完全沉淀濾液中的鈣離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鋁廢渣為去除鐵粉的電解鋁廢渣,所述電解鋁廢渣中各元素的質量百分比含量為: F 40-50%; Al 10-20%; Na 20-30%; CaO 2-5%; Li 1%-3%; 余量其他雜質。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的反應溫度為80~9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濾液和可溶性碳酸鹽或可溶性磷酸鹽反應之前,所述濾液經過濃縮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鋰鹽或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溶性碳酸鹽為碳酸鈉、碳酸鉀或碳酸銨;所述可溶性磷酸鹽為磷酸鈉、磷酸鉀或磷酸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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