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金屬板材光亮線墊紙機,包括機架和卷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具有頂梁,在所述頂梁的上表面設有頂部導軌,在所述頂部導軌上設置有紙卷承載小車;所述紙卷承載小車上設有墊紙紙卷; 在所述頂梁的底面由上至下在不同高度分別設置有張緊輥裝置一、張緊輥裝置二和導向輥,所述卷繞裝置設在所述導向輥的下部;在所述紙卷承載小車與所述卷繞裝置之間具有豎直方向的墊紙行進通道; 所述張緊輥裝置一通過張緊輥一懸掛柱固定連接在所述紙卷承載小車的底部,且位于所述墊紙行進通道的一側; 所述張緊輥裝置二通過導向輥立柱固定連接在所述紙卷承載小車的底部,位于所述墊紙行進通道的另一側;在所述導向輥立柱的底端設有導向輥; 所述張緊輥裝置二包括張緊輥裝置二承載臺、張緊輥二驅動缸、拖送鉤,以及重力擺臂、拖送銷和張緊輥二,所述張緊輥裝置二承載臺固定連接在所述導向輥立柱的外側,在所述張緊輥二驅動缸固定連接在張緊輥裝置二承載臺上,在所述張緊輥二驅動缸朝向所述墊紙行進通道的方向設有一對拖送鉤; 所述重力擺臂的頂端活動鉸接在所述紙卷承載小車的底部,在所述重力擺臂的中部設有與所述拖送鉤位置適配的拖送銷,在所述重力擺臂的底端設有張緊輥二。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材光亮線墊紙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張緊輥二驅動缸與拖送鉤之間還設有連接板,所述張緊輥二驅動缸固定連接在連接板外側的中部,所述拖送鉤設有一對,分別設置在所述連接板內側的兩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材光亮線墊紙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重力擺臂的下部還設有可調節配重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材光亮線墊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張緊輥裝置一包括張緊輥一驅動缸、張緊輥一導向柱和張緊輥一框架本體,所述張緊輥一框架本體通過張緊輥一懸掛柱固定連接在所述紙卷承載小車的底部,張緊輥一框架本體朝向墊紙行進通道的方向設有張緊輥一,所述張緊輥一與所述張緊輥一驅動缸連接,在所述張緊輥一與所述張緊輥一框架本體還連接有所述張緊輥一導向柱。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屬板材光亮線墊紙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糾偏裝置,所述糾偏裝置包括平移驅動立柱和對中驅動氣缸,所述平移驅動立柱固定連接在所述紙卷承載小車底部,所述對中驅動氣缸固定連接在機身上,所述對中驅動氣缸連接所述平移驅動立柱。 6.根據權
聲明:
“金屬板材光亮線墊紙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