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臭氧-過氧化氫耦合射流曝氣氧化處理選礦廢水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預處理器,用于對選礦廢水進行中和處理、絮凝處理和第一澄清處理;
氧化反應器,用于通過過氧化氫和臭氧射流曝氣氧化處理來自所述預處理器的廢水;
pH調節槽,用于調節來自所述氧化反應器的廢水的pH;
沉淀器,用于對來自所述pH調節槽的廢水進行第二澄清處理;
所述預處理器通過管路與所述氧化反應器的廢水入口連通,所述氧化反應器的廢水出口與所述pH調節槽的廢水入口連通,所述pH調節槽的廢水出口與所述沉淀器的入口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反應器包括反應器主體、臭氧發生器、射流器和循環泵;
所述反應器主體設置有廢水循環出口和臭氧射流入口,所述廢水循環出口與所述射流器的液體入口連通,所述臭氧發生器與所述射流器的氣體入口連通,所述射流器的出口與所述臭氧射流入口連通;
所述臭氧射流入口設置在所述反應器主體內,所述廢水循環出口與所述射流器的液體入口之間的管路上設置所述循環泵;
所述臭氧射流入口設置有一個或多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泵與所述射流器的液體入口之間的管路、所述射流器的出口與所述臭氧射流入口之間的管路以及兩者之間的旁路,均設置有閥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儲存過氧化氫的過氧化氫儲槽;
所述預處理器與所述氧化反應器之間的管路上設置有管式混合器,所述過氧化氫儲槽通過管路與所述管式混合器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臭氧尾氣破壞器,所述臭氧尾氣破壞器與所述氧化反應器的尾氣出口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處理器包括順次連通的中和段、絮凝段和澄清段;
所述pH調節槽和所述沉淀器之間通過流槽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均質調節池和清水池;
所述均質調節池的出口與所述預處理器的入口連通,所述清水池與所述沉淀器的出口連通。
8.臭氧-過氧化氫耦合射流曝氣氧化處理選礦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選礦廢水經過預處理器進行中和處理、絮凝處理和第一澄清處理,然后
聲明:
“臭氧-過氧化氫耦合射流曝氣氧化處理選礦廢水的系統和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