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從黃金尾礦中回收金的方法,屬于濕法冶金技術領域。將經氰化浸出剩余的黃金尾礦采用清水清洗;將處理后的黃金尾礦加水調節礦漿的固液比為1:2~1:8g/mL,加入含氟試劑,然后調節礦漿pH為8?12;將經處理后的礦漿固液分離后氰化浸出或者直接氰化浸出得到氰化液和氰化渣;將得到的氰化液采用炭漿法或炭漬法對金進行回收,提金后的濾液返回作為氰化浸出劑。本發明以含氟試劑作為處理試劑,對礦物的表面處理后,改變了尾礦的表面性質,以達到金礦尾礦再次浸出的目的。該方法處理條件溫和,可在常溫常壓下進行,礦漿要求低,pH適用范圍廣,可對多種金礦尾礦起到回收金的目的。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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