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將含有樹脂的材料通過材料供給管內而供給至被支承為能夠旋轉的圓筒狀的窯筒體內,一邊對所述窯筒體加熱一邊使該窯筒體旋轉,從而一邊對供給至窯筒體內的所述材料加熱一邊對所述材料進行搬運,使所述材料中的樹脂汽化而從排氣部排出來進行處理,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材料供給管內,將所述材料搬運至所述窯筒體內的、溫度為使包含于所述材料的樹脂汽化的溫度的位置處,將所述材料從所述材料供給管的供給口供給至窯筒體內,并且所述材料處理用回轉窯設置有冷卻單元和絕熱單元,所述冷卻單元防止所述材料供給管內的溫度被加熱至使材料所包含的樹脂熔融的溫度這一情況,所述絕熱單元使所述材料供給管以及冷卻單元的外周部絕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在材料供給管內設置有對供給至所述材料供給管內的材料進行搬運的搬運螺桿。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作為所述冷卻單元,在所述材料供給管的外周側沿著所述材料供給管設置具有制冷劑通路的冷卻管,使制冷劑通過該冷卻管的制冷劑通路而使所述材料供給管冷卻。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作為所述絕熱單元,在所述冷卻管的外周側沿著所述冷卻管設置有筒狀的絕熱構件。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在比將材料從所述材料供給管供給至窯筒體內的供給口靠材料運送方向下游側的位置處設置有輻射罩,所述輻射罩抑制窯筒體內的熱量通過所述供給口被引導至材料供給管內這一情況。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在比將材料從所述材料供給管供給至窯筒體內的供給口靠材料運送方向下游側的位置處設置有輻射罩,所述輻射罩抑制窯筒體內的熱量通過所述供給口被引導至材料供給管內這一情況。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在比將材料從所述材料供給管供給至窯筒體內的供給口靠材料運送方向下游側的位置處設置有輻射罩,所述輻射罩抑制窯筒體內的熱量通過所述供給口被引導至材料供給管內這一情況。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所述輻射罩采用金屬板,并且使該輻射罩保持于從所述絕熱構件朝向材料運送方向下游側設置的支柱。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材料處理用回轉窯,其特征在于,在使
聲明:
“材料處理用回轉窯”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