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全濕法砂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全濕法砂處理系統包括機械再生系統、風選系統以及濕法再生系統;
所述機械再生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振動破碎再生機、再生砂庫、機械摩擦再生機以及儲備砂斗;
所述風選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風選器和過渡砂庫;所述風選器的入口與所述儲備砂斗的出口連接;
所述濕法再生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雙級立式洗砂機、第二雙級立式洗砂機、周轉池、第一砂水分離器、控水砂倉、烘干裝置、冷卻裝置以及舊砂儲備砂庫,所述濕法再生系統還包括污水池,所述控水砂倉的水出口與所述第一砂水分離器的水出口均與所述污水池連接;所述第一雙級立式洗砂機的入口與所述過渡砂庫的出口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濕法砂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破碎再生機包括破碎機安裝座、破碎筐以及振動電機,所述破碎筐通過彈簧安裝于所述破碎機安裝座上,所述振動電機設置于所述破碎筐上用以驅動所述破碎筐振動;
所述破碎筐的出口通過第一發送罐連接于所述再生砂庫的入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全濕法砂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摩擦再生機包括第一摩擦機和第二摩擦機,所述第一摩擦機設置于所述第二摩擦機的上方,所述第一摩擦機的入口與所述再生砂庫的出口連接,所述第一摩擦機的出口與所述第二摩擦機的入口連接,所述第二摩擦機的出口通過第二發送罐與所述儲備砂斗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濕法砂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機和所述第二摩擦機均包括桶體、風機、電機、摩擦輪以及吸塵器;
所述電機設置于所述桶體上,所述摩擦輪設置于所述桶體內,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所述摩擦輪的旋轉軸驅動連接;
所述桶體上均設置有加砂口、排砂口、進風口以及排塵口;
所述吸塵器和所述風機均設置于所述桶體外,所述吸塵器的入口與所述排塵口連接,所述風機的出口與所述進風口連接;
所述第一摩擦機的所述加砂口與所述再生砂庫的出口連接,所述第一摩擦機的所述排砂口與所述第二摩擦機的所述加砂口連接,所述第二摩擦機的所述排砂口通過第二發送罐連接于所述儲備砂斗的入口。
5.如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全濕法砂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儲備砂斗設置于所述風選器的上方;
所述風選器包括風選主體、除塵器以及多組折流板,多組所述折流板均設置于所述風選主體內部,多組所述折流板從上往
聲明:
“全濕法砂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