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發明涉及工業廢鹽回收處理再利用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含有機物廢鹽提純回收工業鹽的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2.含有機物鹽主要是化工生產過程中副產物,因生產過程中化工原料成份復雜,通常副產鹽中會含有不同量的有機物。副產含有機物鹽主要用途為硫化堿行業原料,但因硫化堿行業受地區限制,多數化工成產單位副產鹽全作為危險廢棄物委外處理。外委處理單位主要處理方式為焚燒高溫處理,但由于含有機物鹽熱值較低且高溫焚燒后會堵塞降溫系統設備,因此危險廢棄物處置單位收的量有限且價格很高。這樣處理含有機物鹽不僅給企業帶來很大壓力,也造成極大的浪費。部分行業采用水溶解過濾部分有機物再回用,由于技術難度限制,基本不可能達到回用的目的。
3.按現有的技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鹽不能回收綜合利用;2、處理費用及成本很高;3、行業受限,接受能力有限滿足不了現在工業發展需要。
技術實現要素:
4.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含有機物廢鹽提純回收工業鹽的方法及系統,解決了工業鹽中有機物的去除問題,從而有效回收工業鹽,在降低工業廢鹽處理成本的同時,還能夠將回收的工業鹽回用至化工生產中,降低生產成本。
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含有機物廢鹽提純回收工業鹽的方法,其包括如下處理步驟:將含有機物廢鹽低溫焚燒并控制焚燒時間,去除所述含有機物廢鹽中的有機物,部分有機物形成碳粉殘留于廢鹽中;將含有碳粉廢鹽送入到溫水中溶解,溶液再行過濾去除其中的不溶性的碳粉,所得到的清液經蒸發結晶后即可回收工業鹽。
6.對于上述技術方案,申請人還有進一步的優化措施。
7.可選地,對含有機物廢鹽低溫焚燒時的焚燒溫度在500~600℃,焚燒時間為30~60min。
8.進一步地,對含有機物廢鹽低溫焚燒后所產生的煙氣進行二次高溫燃燒,去除并分解煙氣中的殘留有機物;對二次高溫燃燒后的煙氣進行余熱回收,余熱回收所產生的蒸汽送至所述蒸發結晶的工序中。
9.更進一步地,進行二次高溫燃燒的溫度至少為1100℃,且煙氣進行二次高溫燃燒的時間不少于2s。
10.可選地,在過濾去除碳粉的過程中,采用濾網進行過濾,再通過清水清洗后經氣體及蒸汽的吹掃濾網形成濾餅排出。
11.進一步地,含有碳粉廢鹽在溫水中溶解時的水溫為40~60℃,并且其中鹽的溶解度
在340g/l以上。
12.特別地,本發明還提供
聲明:
“含有機物廢鹽提純回收工業鹽的方法及系統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