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環境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原地異位加熱處理后土壤的生態功能恢復方法。
背景技術:
熱處理技術是一種能夠高效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修復技術,主要適用于去除土壤中的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土壤,具有污染物去除率高、修復周期短、設備可移動、適應性強、修復后土壤可再利用等特點,廣泛應用于處理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的土壤、污泥等污染場地的修復。但土壤熱處理也會對土壤理化性質和生態功能造成破壞性改變,比有層理結構和團粒結構的破壞,有機質、水分、碳酸鹽礦物質損失,土壤動物、植物、微生物滅失等,喪失主要生態功能,自然恢復緩慢。
土壤修復的近期目標是使土壤中某污染物的含量達到一定修復標準,長期來看則是恢復原有的生態功能。目前國內土壤加熱處理修復工程實踐中,大多以土壤污染物含量達標為主要目標,修復后土壤則往往原位回填基坑,用以平整土地作為主要的資源化利用途徑,而不注重土壤生態功能的恢復,不利于修復后場地風險管控。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原地異位加熱處理后土壤的生態功能恢復方法,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原地異位加熱處理后土壤的生態功能恢復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1)對土壤進行異位加熱處理以去除污染物;
(2)將處理后土壤回填、壓實、灑水;
(3)對土壤進行施肥、表層翻耕、播種、養護。
(1)加熱處理去除污染物,采用異位熱處理設備對場地污染土壤進行修復處理,使土壤有機污染物含量達到相應修復標準;
(2)層理結構重塑,處理達標后土壤回填、壓實、灑水;
(3)生態功能恢復,表層翻耕,施用復配土壤改良劑,播撒種子,養護。
進一步地,所述土壤有機污染物主要包括石油烴、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等;
進一步地,所述熱處理包括熱脫附、熱解吸、焚燒等;
進一步地,所述相應修復標準根據相應調查報告和技術方案具體確定;
進一步地,所述灑水量根據土壤本身性質確定,以恢復到田間持水量為宜;
進一步地,所述表層翻耕一般指10-15cm;
進一步地,所述復配土壤改良劑按以下重量份數,充分發酵禽畜糞便50-60份,粉碎作物秸稈40-50份,商品復合肥5-10份,商品微生物菌肥0.5-1份,拌混均勻,施用比例為800-1200kg/畝;
進一步地,所述植物種類包括紫云英、野豌豆、羽扇豆等豆科草本植物,種植方法為直接播種,用種量1.5-2kg/畝;
進一
聲明:
“原地異位加熱處理后土壤的生態功能恢復方法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