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工業危廢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工業危廢hw11類及hw08類危險廢棄物的處置方法。
背景技術:
2016年8月1日起《國家危廢名錄(2016)》實施,其中對于煉焦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焦油渣以及燃氣產生和供應業中產生的煤焦油殘渣,明確規定屬于hw11類危險廢棄物;來自于石油開采和煉制過程中產生的油泥和油腳以及油加工行業產生的廢油渣等規定屬于hw08類危險廢棄物,其危險性為毒性和易燃性。一些小作坊為了牟利,對危廢簡易處理。這樣不僅存在著安全隱患而且也不利于行業長遠發展。
目前對于危廢的處置辦法是焚燒爐焚燒或水泥窯協同處置,這樣把廢棄物中的好多有用成分直接燒掉了,燒完后還得填埋,浪費了資源,增加了用地。
廢物焚燒處理對可燃性有機廢物在高溫下進行的熱氧化處理。在完全燃燒的條件下,有機物的去除率可達99%以上。由于它是一種比較完全、徹底的分解破壞廢物的處理方法,因此被廣泛用于危險廢物的處理。但是廢物焚燒處理需消耗大量燃料,處理費用昂貴;而為了防止焚燒產生的煙氣的污染,還需配備一套煙氣處理設施。通常廢物焚燒處理產生的廢熱無法回收。廢物焚燒處理的焚燒爐有很多類型,主要有爐排式焚燒爐、液體噴射式焚燒爐多段焚燒爐、回轉窯焚燒爐、流化床焚燒爐和熔渣焚燒爐等,但都無法達到無害化處理hw11及hw08危險廢棄物的目的。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種采用間接加熱熱解hw11類及hw08類危險廢棄物,無害處理工業危廢hw11類及hw08類危險廢棄物的處置方法。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工業危廢hw11類及hw08類危險廢棄物的處置方法,將hw11及hw08類危險廢棄物分類,分為固態危險廢棄物、粘稠危險廢棄物和液態危險廢棄物,將固態和粘稠危險廢棄物分別加入熔化釜,同時向熔化釜中加入萃取劑,間接加熱萃取,然后離心分離得到濾液和濾渣,將固態危廢濾液和粘稠危廢濾液與液態危險廢棄物混合得到混合物料后,進行脫水和蒸餾,得到輕質基礎油、中質基礎油和重質基礎油,以及軟瀝青;固態危廢濾渣和粘稠危廢濾渣經熱解得到煤粉,使得危險廢棄物得到處置再次利用。
所述固體危險廢棄物處置步驟為:將固體危險廢棄物破碎后送入固體熔化釜,向固體熔化釜中加入萃取劑,通過導熱油加熱至150-200℃,攪拌10-30min,經過離心緩沖罐緩沖后放料至離心機
聲明:
“工業危廢HW11類及HW08類危險廢棄物的處置方法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