鉈是一種劇毒的重金屬元素,其生物毒性要遠高于鉛、汞等重金屬。鉈在水、土壤、礦物巖石等環境介質中的自然分布較低,相對富集于鐵、鋅等金屬的硫化礦物中[1]。在鉈富集礦物的開采、冶煉過程,鉈常以高濃度含鉈廢水的形式釋放至環境,存在一定的環境污染風險[2-3]。
近年來,鉈污染事件呈現高發態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加強了對涉鉈企業的外排廢水監管?!兜乇硭h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Ⅱ和Ⅲ類水體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對鉈的濃度限值均為0.1μg/L。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的《工業廢水鉈污染物排放標準》(DB4 3 /968-2014)是我國含鉈廢水首個排放標準,該標準要求企業外排廢水鉈的濃度限值均為5μg/L。
日益嚴格的廢水中鉈排放濃度標準對含鉈廢水處理技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常規的活性炭、活性氧化鋁、氧化錳等吸附劑由于其鉈吸附容量較小[4-6],難以滿足工業廢水深度除鉈的處理要求。本文以湖南某電池生產企業的含鉈廢水為例,考察了復合納米吸附劑深度處理廢水中鉈的靜態與動態吸附效能,為含鉈廢水的達標排放提供技術支撐。
1 試驗材料與方法
1.1 試驗材料
(1)復合納米吸附劑
本試驗采用北京礦冶研究總院環保所自主研發的復合納米吸附劑,該吸附劑為以離子交換樹脂為載體,負載錳、鈰等金屬元素,制備得到負載有納米水合金屬氧化物粒子的吸附劑。
(2)含鉈廢水
含鉈廢水取自湖南某電池材料生產企業的調節池,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鉈。
(3)化學試劑
試驗所使用的硝酸、氫氧化鈉、氧化劑等均為化學分析純藥品。
1.2 試驗方法
(1)吸附劑除鉈試驗效果
分別量取200 ml含鉈廢水置于500 ml燒杯中,分別加入0.5 mg/L、1.0 mg/L、2.5mg/L、5mg/L的氧化劑,將燒杯置于六聯攪拌器下,在100 r/min的條件下攪拌反應30min,然后向廢水中投加200mg/L的PAC與3 mg/L的PAM,進行混凝沉淀處理,混凝沉淀處理出水進入復合納米吸附柱進行吸附處理,測試出水中殘余的鉈濃度。
(2)吸附劑的解吸再生
采用H2SO4+
聲明:
“復合納米吸附劑深度處理含鉈廢水應用研究”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