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棄玻璃粉及酸洗廢液的協同處理系統與處理方法,處理系統包括廢酸槽、玻璃粉槽、第一反應裝置、分離裝置、蒸發器、冷凝吸收器、加藥槽、第二反應裝置、沉淀裝置、離心機、再生酸槽及結晶裝置;本發明的處理方法以廢治廢,并且能回收氟硅酸鹽和硝酸,廢水則回用于生產線,實現了廢液零排,同時由于氫氟酸、硝酸實現了產品轉化及回收利用,大大減少了因中和而產生的大量危險廢渣,節約了處理成本,既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也產生了良好的環境效益。
聲明:
“廢棄玻璃粉及酸洗廢液的協同處理系統與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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