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提供一種危險廢棄物焚燒處理系統,包括:回轉窯,用于對危險廢棄物進行焚燒;二燃室,用于對回轉窯中的未燃盡物質進行二次燃燒,并產生高溫煙氣;余熱鍋爐,用于對所述高溫煙氣的余熱進行回收利用,所述余熱鍋爐內部的高溫受熱面經過激光焊處理;干法脫酸塔,用于利用小蘇打作為脫酸劑對經過所述余熱鍋爐的煙氣進行干法脫酸;除塵器,用于對干法脫酸后的煙氣進行除塵;預冷塔,所述預冷塔中設置有噴灑裝置,用于噴灑液體以脫除煙氣中的氯化氫氣體;連接所述預冷塔的一級濕法脫酸塔和二級濕法脫酸塔,用于對煙氣進行濕法脫酸。本發明可以減量化、無害化地處理高硫、高鹵素危險廢棄物,在保證高標準排放的同時,實現系統長期穩定運行。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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