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拋光廢水的處理方法。拋光廢水中包括二氧化鈰及鈉鹽懸浮劑,拋光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向所述拋光廢水中加入強堿破壞所述拋光廢水的懸浮特性得到中間液體;向所述中間液體中加入絮凝劑進行絮凝處理得到反應液,所述絮凝劑包括聚合氯化鋁和聚丙烯酰胺;及對所述反應液進行沉淀處理。在拋光廢水中通過投加強堿,強堿可以與拋光廢水中的懸浮劑發生作用破壞懸浮劑的懸浮特性,或者使懸浮劑溶解于堿性環境中,導致拋光廢水中的懸浮劑失效,同時破壞其粘稠狀態,使拋光廢水變得易于沉降,然后投加常用的絮凝劑,通過這種方式,沉淀速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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