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擺動組件(1),所述擺動組件(1)包括回形板(2)、U形板(3)、轉動桿(4)、連接管(5)、噴頭(6)、固定塊(7)、固定桿(8)、齒板(9)、齒輪(10)、傾斜桿(11)、矩形孔(12)、限位桿(13)、移動板(14); 所述回形板(2)的頂部固定安裝有U形板(3),所述U形板(3)的兩側內壁上均轉動安裝有轉動桿(4),兩個所述轉動桿(4)之間固定安裝有連接管(5),所述連接管(5)上連通并固定有多個噴頭(6),所述U形板(3)的一側固定安裝有固定塊(7),所述固定塊(7)的一側固定安裝有固定桿(8),所述固定桿(8)上滑動連接有齒板(9),所述轉動桿(4)的端部延伸至U形板(3)外并固定安裝有齒輪(10),所述齒輪(10)與齒板(9)相嚙合,所述回形板(2)的一側內壁上開設有矩形孔(12),所述矩形孔(12)的兩側內壁之間固定安裝有限位桿(13),所述限位桿(13)上滑動連接有移動板(14),所述移動板(14)與齒板(9)之間鉸接有傾斜桿(1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板(14)的一側固定安裝有圓板(15),所述回形板(2)的一側內壁上固定安裝有支撐塊(1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塊(16)的一側固定安裝有電機(17),所述電機(17)的輸出軸固定安裝有偏心輪(18),所述偏心輪(18)與圓板(15)滾動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板(9)的頂部與固定塊(7)的一側之間固定安裝有第一彈簧(19),所述第一彈簧(19)活動套設在固定桿(8)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板(14)的一側與矩形孔(12)的一側內壁之間固定安裝有第二彈簧(20),所述第二彈簧(20)活動套設在限位桿(13)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形板(2)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水箱(21),所述水箱(21)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水泵(2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22)的進水管延伸至水箱(21)內,所
聲明:
“固廢物焚燒處理用抑塵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