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作為炭化室的微型單體鋼制密閉容器和密實填充于其中用于在豎爐內結焦成炭的富碳物質混勻物料。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單體鋼制容器的外形為直面體、曲面體、直曲面組合體中的任一種,外形當量長度、寬(高)度、厚度中的厚度方向尺寸為20~6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單體鋼制密閉容器的外殼材料為碳鋼薄板,外殼壁厚為0.06~0.4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實填充于微型單體鋼制密閉容器內的富碳物質經破碎后的最大粒徑不大于4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單體鋼制密閉容器,其密封程度不影響內、外部氣流的交換。 6.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的應用方法,其特征在于: 1)填充于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中所述產品內填充的富碳物質為化石富碳粉粒、生物質粉粒及該兩類物質的加工副產品、回收物的粉?;驖{液中一種或多種的混勻物; 2)加工制作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產品的主要加工制作過程為:外殼容器狀成形、富碳物質向容器內填充、容器內富碳物質加壓緊實和容器密封; 3)使用時將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產品隨同其它爐料加入冶金豎爐中逐漸下行和不斷升溫,(1)產品的微型單體鋼制密閉容器作為一個獨立的自耗炭化室利用爐內高溫爐氣的顯熱能進行內部富碳物料的封閉干燥、干餾和炭化,(2)爐內氣壓和上部物料靜壓實時對外殼升溫軟化的產品內部富碳物質不斷加壓和密實,(3)產品鋼質外殼逐步破裂、滲碳溶解或熔化使內部炭化體裸露不斷擴大并隨即參與冶金反應、燃燒反應和對鐵液的增碳,(4)在整個過程中產品的集合以及與其它豎爐爐料的混合體保持有良好的氣液通透性,(5)剩余炭化體在豎爐下部承擔對料柱的支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冶金豎爐用焦炭的替代產品的應用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產品的微型單體密閉容器的結構、尺寸、壁厚、形狀和內部物料壓實密度等設計,結合內部物料配方設計可以獲得產品充分炭化所需要的時間、炭化體開始參與爐內反應時間、炭化體密度、反應比表面積和氣液通透性等,以及完成過程反應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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