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氧化銅礦回收銅選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1),底板(1)上設置有支撐板(2);
驅動機構(3),支撐板(2)上設置有驅動機構(3);
破碎機構(4),驅動機構(3)內設置有破碎機構(4);
下料機構(5),驅動機構(3)底部與側壁設置有下料機構(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銅礦回收銅選冶裝置,其特征在于,驅動機構(3)包括:
框體(31),支撐板(2)上設置有框體(31);
第一導桿(32),框體(31)兩側均設置有兩個第一導桿(32);
第一滑套(33),四個第一導桿(32)上均滑動式設置有第一滑套(33);
第一固定塊(34),相近的兩個第一滑套(33)靠近框體(31)側壁一側之間均設置有第一固定塊(34);
第一固定桿(35),框體(31)兩側均開有滑槽,靠近框體(31)側壁的兩個第一固定塊(34)中部側壁均設置有第一固定桿(35),兩個第一固定桿(35)與兩個滑槽滑動式配合;
第二固定塊(36),兩個第一固定桿(35)另一端均設置有第二固定塊(36);
第三固定塊(37),兩個第二固定塊(36)之間設置有第三固定塊(37);
支架(38),框體(31)上部另外兩側壁之間設置有支架(38);
氣缸(39),支架(38)上對稱設置有氣缸(39),兩個氣缸(39)內均滑動式設置有伸縮桿,兩個伸縮桿一端均與第三固定塊(37)上部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氧化銅礦回收銅選冶裝置,其特征在于,破碎機構(4)包括:
第一轉軸(41),兩個第二固定塊(36)背向一側均轉動式設置有第一轉軸(41);
第一轉動板(42),兩個第一轉軸(41)上均設置有第一轉動板(42);
破碎凸塊(43),兩個第一轉動板(42)底部均勻設置有破碎凸塊(43);
第一彈性件(44),兩個第二固定塊(36)兩側與兩個第一轉動板(42)兩側之間均設置有第一彈性件(4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氧化銅礦回收銅選冶裝置,其特征在于,下料機構(5)包括:
第二轉軸(51),框體(31)底部一側轉動式設置有第二轉軸(51);
第二轉動板(52),第二轉軸(51)上設置有第二轉動
聲明:
“氧化銅礦回收銅選冶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