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重金屬有機物污染土壤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待修復的重金屬和有機物污染土壤進行篩分和破碎處理,并初步檢測污染物類型和含量;
S2:對含有高濃度有機污染物的土壤,進行預氧化處理,通過引入氧化劑促進部分難降解有機物的分解;
S3:配制含有螯合劑和表面活性劑的淋洗液,并調整淋洗液的pH值至預定范圍,用于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
S4:將S2預處理后的土壤與S3中配制的淋洗液按照預定的比例進行混合,并采用間歇式攪拌進行多次淋洗;
S5:在淋洗過程中,利用過濾裝置對廢液中的懸浮物進行分離;
S6:對分離后的廢液加入絮凝劑,使廢液中的污染物沉淀分離,處理后的上清液需要回收再利用;
S7:將淋洗后的土壤用清水進行沖洗,去除殘余的淋洗液和污染物;
S8:將清洗后的土壤進行干燥處理,去除多余的水分,并進行土壤調理,恢復其物理和化學特性;
S9:對修復后的土壤進行檢測,確認其中的重金屬與有機物含量是否達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重金屬有機物污染土壤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具體包括:
S11:將待修復的重金屬和有機物污染土壤通過篩分設備進行篩分處理,篩網孔徑設定在1mm至5mm,分離出較大顆粒和雜質;
S12:使用破碎設備對篩分后的土壤進行破碎處理,使土壤顆粒大小控制在0.1mm至5mm;
S13:使用氣相色譜儀對有機污染物進行初步檢測,獲得污染物的類型與濃度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重金屬有機物污染土壤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具體包括:
S21:對于有機污染物濃度高于500mg/kg的土壤,選擇進行預氧化處理;
S22:向待處理土壤中加入過硫酸鈉或雙氧水作為氧化劑,氧化劑的加入量為土壤質量的0.5%至2%;
S23:在攪拌設備中對土壤和氧化劑進行攪拌,攪拌時間為30分鐘至90分鐘。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重金屬有機物污染土壤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具體包括:
S31:將螯合劑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或檸檬酸鈉按質
聲明:
“重金屬有機物污染土壤淋洗修復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