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垃圾焚燒爐(1)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焚燒爐(1),所述焚燒爐(1)頂部設有煙氣排出管(110),所述煙氣排出管(110)一端連接所述焚燒爐(1),所述煙氣排出管(110)另一端連接有余熱鍋爐(6),所述焚燒爐(1)底部設有爐渣排出口(120);
熱量回收室(2),所述熱量回收室(2)與所述爐渣排出口(120)連接,所述熱量回收室(2)內部設置有蛇形管(210),所述蛇形管(210)一端為入水口(211),另一端為出水口(212),所述入水口(211)與所述出水口(212)均穿出所述熱量回收室(2);
滾筒室(3),所述滾筒室(3)與所述熱量回收室(2)底部連通,所述滾筒室(3)內部設有滾筒機構(310)以及消毒機構(320),所述滾筒機構(310)與所述滾筒室(3)轉動連接,所述消毒機構(320)與所述滾筒室(3)內壁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1)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入水口(211)連接有冷水倉(4),且所述入水口(211)連通所述冷水倉(4);所述出水口(212)連接有熱水倉(5),且所述出水口(212)連通所述熱水倉(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1)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入水口(211)處設置有抽水水泵(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1)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爐渣排出口(120)處設置有第一閥門(121);所述熱量回收室(2)與所述滾筒室(3)之間連接有連接管(220),所述連接管(220)處設置有第二閥門(221);
其中,所述連接管(220)一端連通所述熱量回收室(2),另一端連通所述滾筒室(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1)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筒機構(310)底部連接有電機(330),且所述滾筒機構(310)與所述電機(330)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滾筒機構(310)開設有出料口(311),所述出料口(311)處設置有第三閥門(31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1)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毒機構(320)包括噴頭(321),以及與所述噴頭(321)固定連接的消
聲明:
“垃圾焚燒爐飛灰爐渣余熱利用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